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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的通知
时间:2004-12-10 来源: 作者:

各系、部: 课程考核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作为教学环节中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实行课程教学质量监控的依据和手段,也是教学工作规范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得到重视。 考核大纲是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纲要的形式规定某门课程的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时限、评分标准等,每门课程都应制定考核大纲,现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分步实施。在总结首批制定的公共基础考核大纲经验的基础上,本学期将进一步推动专业基础课程考核大纲的制定工作,要求能在本学期完成大纲初步制定,2005年4月底完成定稿并交教务处汇编。 考核大纲的制定要在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形式等方面有所改革与创新,同时要兼顾本校的实际情况。 考核大纲随同教材一起发放给学生,人手一册,作为复习考试的重要依据。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各有关系、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针对本系所承担的专业基础课,及时制定出合理、完善的考试大纲。有条件的系也可以制定相关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格式见:ftp://172.16.22.159/ 各科下载区考试中心中考试大纲格式。 教 务 处 200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