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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课程免修考试的通知
时间:2024-01-08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给予学生更多的自主学习空间,根据《淮阴工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淮工院[2005]61号)和《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淮工院[2017]123号)有关课程免修规定,学校将于下学期期初统一组织课程免修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免修范围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出的必修课程,不包括思想政治类课程、体育课以及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如申请免修课程包括实践环节,需补做实践环节,合格后再综合评定成绩。应重修的课程不得申请免修。

二、课程免修要求

参加学校组织的免修考试,成绩达良好以上85分及以上)者即可免修该课程,免修考试成绩作为该课程的成绩。

三、申请对象

学习成绩优良,通过自学已掌握某门课程教学内容的在校本科生。

四、课程免修流程

1.第一周一周二,拟申请课程免修的同学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淮阴工学院学生自学课程免修申请表》(附件)及自学笔记、作业等足以证明已经自学的材料,由所在二级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三周四,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将学生申请材料转交课程归口学院,由课程归口学院组织相关任课教师审核学生提交的自学材料,判断是否已掌握相应的知识能力及达到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并由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3.周五,教务处安排考试日程并予以公布;

4.周周末,教务处组织免修课程考试;

5.周,教务处组织试卷批阅,将学生免修课程结果反馈学生所在学院,并将批准免修的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五、其他事项

1.学生应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缺考者不再另行安排;

2.在拟申请课程免修未批准前,学生仍应正常上课;学生通过免修考试后,需至教务处教务科或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退选该免修课程。

3.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指导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

附件:淮阴工学院学生自学课程免修申请表



                  教务处

                     2024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