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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9-2020-1培养方案信息维护及教学进程表制定通知
时间:2019-03-13 来源: 作者: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人才培养方案信息维护及教学进程表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下学期教学实施计划,现组织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人才培养方案信息进行维护,同时制定教学进程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才培养方案信息维护

1.请各二级学院依据2016-2018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系统中对下学期的教学实施计划进行信息维护。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计划确认工作另行安排。

2.主要对课程名称、代码、学分、课程性质、归口部门、课程门数、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实践环节的周学时必须用“+X”表示,“X”指实际周数)、总学时、起止周、周学时等信息进行维护。

3.合理安排周学时,同一代码的课程其周学时、讲课学时与实践学时须保持一致。精确标注起止周,起止周一般为总学时/周学时+实践周数(安排在该课程进行中的实践环节)+节日1周,理论课应于第19周前结束课程教学任务。

4学期涉及选模块的专业,应组织学生选定模块,并在教务系统内完成学生信息的标注,具体操作见附件1。所有模块课程,请务必注明课程所属模块。

5.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各专业培养方案,如学期总学分超过26学分的(不含公选课),须提前调整变更培养方案,以免后期无法正常排课。

二、教学进程表

1请各学院依据2016-2018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表。

2.教学进程表中金工实习和电工、电子实习分别由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统一安排。教务处将安排好的教学进程表(初表)放在教务群共享中,请各学院下载并核实班级和已安排的实践课程,经确认无误后可直接在此表上制定本单位下学期教学进程表。

3.请各学院结合实际,灵活安排各专业的实践环节,2018级的实践环节尽可能安排在16周之后。所有实践环节原则上不安排在有节假日的周次及考试周。

4.对于在《2018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没有单独制定卓越人才培养方案的卓越计划专业,如在本学期即进入卓越培养阶段,务必在教务系统中转入卓越计划专业制定教学实施计划。

三、材料上交

1320日前,将《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章)送教务处审批备案。

2327日前,教务处将根据学院需要,安排各学院教务人员对2016级中部分已经导入教务系统的信息进行修改。

343日前,请各学院将分管教学院长审定并加盖学院章的下学期实施计划、教学进程表交教务处。

联系人:王俊红,电话:83591097-3

 

附件1:专业方向(模块)学生信息录入流程

                   

                               处  

                                   20193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