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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当选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
时间:2015-12-25 来源:实践科 作者:

12月22日~24日,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学术年会在南京召开。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丁晓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教育部高教司理工处副处长侯永峰到会作专题报告。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袁靖宇、副处长徐萍、主任魏永军和学生处处长杭连生,以及来自全省的90多所高校、20多个企业的相关领导等出席会议。我校副校长陆为群参加会议。
会议通过了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以及常务理事单位。我院当选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成为连云港、盐城、泰州、淮安、宿迁5市高校和企业中唯一的一个副理事长单位。
据悉,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的领导下,联合各成员高校及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优势作用,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协作活动,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引领江苏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