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颁布了《关于表扬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教学司〔2012〕3号),我校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2011年7月,教育部启动了“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旨在鼓励十年来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经江苏省教育厅严格遴选推荐、教育部结合日常工作表现组织专家专门评审,从全省163所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及成人高校和43个研究生培养单位中,评选出先进集体17个。
学籍学历管理是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我校十分重视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多年来,我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管理育人”的工作理念,制订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形成了“五对比”、“严把关” 等一系列工作措施。近年来,随着学分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校针对学籍学位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学籍学历政策宣传力度,并将学籍学历管理作为一项服务工程,渗透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落实在入学教育、学籍注册、成绩管理、学业预警、拓展学分认定、转专业、毕业资格审核等每一个环节上。严格规范的程序,周到细致的工作使我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多年来零差错,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