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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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时间:2019-06-18 来源: 作者:

教务处是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实施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研究并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拟定教学工作方面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实施,课程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文件制定等的组织与协调。

3.负责普通本科生成绩、学籍、学历与学位管理以及成人教育本科学士学位管理。

4.负责普通本科教学任务、课程考试(考核)、国家和江苏省各类统一考试等的组织与管理。

5.负责全校普通本科教学运行的检查与管理。

6.负责专业、课程、教材、实习基地等教学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7.负责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立项与管理。

8.负责教学成果培育及奖项评审与推荐。

9.负责各类教学改革试点组织、协调、推进与管理。

10.负责普通本科教学工作量、教学类教研工作量审核与管理。

11.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科专业建设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组成人员的遴选与推荐。

12.负责学校语委、体委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13.会同招就处编制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14.协助财务处编制年度本科教学经费预算,负责教学经费分配方案拟定与教学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审核。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