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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人才培养方案信息维护和制定教学进程表的通知
时间:2018-04-04 来源: 作者: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人才培养方案信息维护和制定教学进程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下学期教学实施计划,现组织对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人才培养方案信息进行维护,同时制定教学进程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才培养方案信息维护
1.请各二级学院依据2015-2017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系统中对下学期的教学实施计划进行信息维护。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计划确认工作另行安排。
2.主要对课程名称、代码、学分、课程性质、归口部门、课程门数、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实践环节的周学时必须用“+X”表示,“X”指实际周数)、总学时、起止周、周学时等信息进行维护。
3.合理安排周学时,同一代码的课程其周学时、讲课学时与实践学时须保持一致。精确标注起止周,起止周一般为总学时/周学时+实践周数(安排在该课程进行中的实践环节)+节日1周,理论课应于第19周前结束课程教学任务。
4.下学期涉及选模块的专业,应组织学生选定模块,并在教务系统内完成学生信息的标注,具体操作见附件1。所有模块课程,请务必注明课程所属模块。
5.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各专业培养方案,如学期总学分超过26学分的(不含公选课),须提前调整变更培养方案,以免后期无法正常排课。
二、教学进程表
1请各学院依据2015-2017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表。
2.教学进程表中金工实习和电工、电子实习分别由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统一安排。教务处将安排好的教学进程表(初表)放在教务群共享中,请各学院下载并核实班级和已安排的实践课程,经确认无误后可直接在此表上制定本单位下学期教学进程表。
3.请各学院结合实际,灵活安排各专业的实践环节,2017级的实践环节尽可能安排在16周之后。所有实践环节原则上不安排在有节假日的周次及考试周。
三、材料上交
1.3月27日前,将《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院长签字盖章)送教务处教研科(YF1004)审批备案。
2.4月3日前,教务处将根据学院需要,安排各学院教务人员对2015级已导入教务系统的信息进行修改。
3.4月10日前,请各学院将分管教学院长审定的下学期实施计划、教学进程表交教务处,务必确保教学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联系人:王俊红,电话:83591097-3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