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各“大创”项目组: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及《淮阴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6年立项的院、校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及2015年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时间及组织方式
验收时间为5月15日-6月2日。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结题验收时间、工作安排表,并将安排表于5月20日前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院级项目、校级项目、省指导项目、校企合作项目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专家组成员要求不少于5人,原则上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指导经验的教师担任。省级重点、一般项目及省级创业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
三、结题程序
(一)“大创”管理系统内填报材料
1.院、校级项目:项目主持人登录学校教务处主页的大学生科技实践管理系统 (http://sky.hyit.edu.cn:90/)填报结题验收表,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及附件;
2.省级项目:包括省重点、省一般、省指导、校企合作及创业项目,项目主持人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jscx.njnu.edu.cn/)填写结题报告,结题申请书样表见附件2,项目相关的研究论文、制作实物照片、设计、专利等支撑材料等请务必打包在附件中上传。
(二)组织验收
1.各二级学院对院级项目、校级项目、省指导项目、校企合作项目验收评审后,将评审意见填入校大学生科技实践管理系统。5月20日前须填报《淮阴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省指导项目及校企合作项目的《省级项目结题申请书》,结题申请书中学校审核意见一栏由各二级学院按照评审意见填写。
2.省级重点、一般项目及创业项目的结题材料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收集,并审核其完整性、真实性,于5月2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学校将于5月底组织专家对省级重点、一般项目及创业项目进行验收评审,评审采取公开答辩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经学校评审通过的项目将上报省教育厅进行终审。
(三)学院需存档材料
1.院、校级课题
(1)《淮阴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一份);
(2)项目相关成果:公开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开发的软件、获得科研成果奖励、调查报告、制作发明实物等相关资料(一份)。
2.省级课题
(1)项目结题申请书(由系统导出)(纸质一份);
(2)项目研究报告(或研究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制作实物照片、设计、专利等支撑材料(纸质一份);
所有项目负责人都须填报立项项目成果电子表格(见附件5),交学院汇总,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
(四)公布结题项目及证书发放
1.经二级学院验收同意结题的院、校级项目,由学校统一公布并颁发结题证书。
2.省级项目的验收以省系统中验收结论为准,结题证书由省系统自动生成。
四、其他事项
(一)经验收合格的院、校级项目,项目主持人须将完整的结题材料送学院存档,学院对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结题证书。
(二)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做好本学院“大创”验收工作的具体安排,提醒并督促项目主持人,做好验收材料准备工作。
(三)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提交书面报告,如实说明未能按期结题的原因并申请延期。
其他未尽事宜请于教务处实践科于老师联系,电话:83591034。
附件:
1.2016年立项项目及2015年立项未结题项目一览表
2.淮阴工学院省级大创项目结题申请书
3.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表
4.2017年淮阴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成果汇总表
5.2017年淮阴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6.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及评价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三日
验收通知压缩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