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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晚自习教室的安排通知
时间:2016-08-31 来源: 作者:

关于晚自习教室的安排通知

各学院:

晚自习教室重新排定后安排如下,从2016831日起正式执行,请各学院在学校划定的教室内排好班级晚自习详表和辅导员老师值班表。

校区

学院

晚自习教室

北京路校区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16级)

B23

建筑工程学院

C3456

交通工程学院(16级)

B45

人文学院

C1

商学院

A23层,A23

设计艺术学院

设计艺术学院教室外加B1

外国语学院

C2

枚乘路校区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逸夫楼2层除YFJ0201

管理工程学院

逸夫楼3

化学工程学院

22号楼34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15级)

逸夫楼45

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12号楼235

交通工程学院(15级)

21号楼2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22号楼12

数理学院

21101211022110321104

自动化学院

21号楼34

 晚自习期间可借教室:12号楼一层,21号楼一层除数理学院晚自习教室,

及YFJ0103\YFJ0106\YFJ0108\YFJ0201\YF0102

                                                         教务处

201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