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假期停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2016年上半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清明节假期有关停课安排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4月2日-4日
2.放假期间原课表安排的所有课程停课,相关课程的教学进度按原计划顺延一周,或按规定办理补课手续。
3.假期前后不办理调停课手续,因特殊情况须调停课的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4.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假期前后教学秩序的督查工作,保证全校教学秩序的稳定。
5.请通知到本教学单位所有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及学生班级。
教 务 处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