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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计划和教学进程表的通知
时间:2015-10-12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
学校定于近期组织制定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计划和教学进程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计划   
1.请各学院依据2012-2014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认下学期的实施计划。2015级第二学期实施计划待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后再录入确认。
2.确认下学期实施计划时,请各学院注意核对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课程性质、归口部门、课程门数、双语课程、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其中实践环节的总学时和周学时,不能出现汉字,必须用+X表示)等信息,以防课程遗漏、学分不一致、开课学期不一致等现象。
3安排实施计划中的周学时,同一代码的课程其周学时、讲课学时与实践学时须保持一致。精确标注起止周,起止周一般为总学时/周学时+实践周数(安排在该课程进行中的实践环节)+节日1周,理论课应于第19周前结束课程教学任务。安排周学时和起止周时,应考虑前后学期课程的均衡性。
4.下学期涉及选模块的专业,应组织学生选定模块,并在教务系统内录入学生信息。所有模块课程,请务必注明课程所属模块。
5.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各专业培养方案,如学期总学分超过26学分的(不含公选课),须提前调整变更培养方案,以免后期无法正常排课。
二、教学进程表
1请各学院依据2012-2014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表,2015级第二学期的教学进程待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后再录入确认。
2.教学进程表中金工实习和电工、电子实习分别由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统一安排。教务处将安排好的教学进程表(初表)放在ftp://172.16.5.27教学研究科文件夹(2015-2016-2进程表)和教务群共享中,请各学院下载并核实班级和已安排的实践课程,经确认无误后可直接在此表上制定本单位下学期教学进程表。
3. 请各学院结合实际,灵活安排各专业的实践环节, 2014、2015级的实践环节尽可能安排在16周之后。所有实践环节原则上不安排在有节假日的周次及考试周。
三、材料上交
1.10月20日前,将《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院长签字盖章)送教务处审批备案。
2.10月27日前,教务处将根据学院需要,统一安排各学院教务人员对下期实施计划有关信息进行修改。
3.11月6日前,请各学院将分管教学院长审定的下学期实施计划、教学进程表交教务处。
联系人:程虹,电话:83591097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