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拟于第9周开展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证时间
10月27-30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若与学校工作安排冲突,论证时间将会适当调整。
二、论证参与人员
论证专家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及有关专家组成。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人需参加论证会议。论证专家名单与论证专业分组另行通知。
三、论证程序与内容
1.论证程序
(1)二级学院汇报专业培养方案制定情况。采用PPT进行汇报;汇报人原则上为二级学院院长或副院长;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2)与会人员质询、讨论。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卓越计划专业培养方案论证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2.汇报主要内容
(1)培养方案修订的依据及过程;
(2)专业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规格;
(3)课程体系结构、课程模块、分层分类课程;
(4)课程设置、学分安排及课时分配;
(5)实践教学等环节的强化与安排;
(6)人才培养方案的特色及其与培养目标的契合度;
(7)人才培养方案与社会需求适应度;
(8)人才培养方案与各类专业标准、学校有关文件的符合度。
四、注意事项及后期工作安排
1.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本次论证准备工作,确保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质量。
2.教务处将提前将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电子稿发到论证专家的学校邮箱中,请各位专家提前审阅各专业培养方案。
3.论证会后,请各二级学院依据专家论证意见,充分研讨,对2015版培养方案进行完善,其中第一学期的课程设置原则上不作调整;并及时总结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相关材料及时归档。
4.11月6日前,请各二级学院将定稿后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系统,务必保证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录入信息与书面稿的一致性,并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书面稿各一份(签名、盖章)及电子稿交教务处;11月11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各专业培养方案内所有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其中通识类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由课程归口单位提供)及文化素质类选修课程申报一览表(含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书面稿各一份(签名、盖章)及电子稿交教务处。
5.本次培养方案论证由教务处组织,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人:程虹,联系电话:83591097。
教 务 处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