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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
时间:2015-09-17 来源: 作者:

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

 

全校师生员工:

淮安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时间为918日上午101019分。

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如下: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3分钟为一个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3分钟为一个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我校枚乘路校区北园设有防空警报试鸣点,届时将同步试鸣,望全校师生员工在防空警报鸣放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请相互转告。

 

 

 

淮阴工学院保卫处

 201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