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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本科课程建设立项申报通知(淮工院教〔2014〕15号)
时间:2014-12-03 来源: 作者:




淮阴工学院教务处文件



淮工院教〔201415

 

关于开展2014年本科课程建设立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淮阴工学院课程建设规程(修订稿)》(淮工教201414)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2014年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

二、申报范围与原则

本次课程建设立项优先考虑通识必修课程、学科必修课程和量大面广的专业必修课程(以核心课程为主)。优秀课程的申报项目不包含已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申报精品课程立项的课程首先应为优秀课程,并且未获得过校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优秀课程)称号。我院2000年以来课程建设情况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项目负责人为我院专职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且为该课程实际负责人,近三年主讲该课程不少于2轮,教学评价为良好以上等级。

2.课程主讲教师不少于3人,每门课程只能有一位项目负责人,每位教师只能申报担任一门课程的项目负责人。

3.申报课程连续开设过三年以上。

4.课程建设已经具有较好基础。

四、申报限额

优秀课程每个专业可申报1门;省级及以上各类重点建设专业(省重点专业类中仅含核心专业)可增加1门,承担有通识必修课程的院(部)可再申报1门通识必修课。精品课程每个院(部)可申报1门,拥有省级及以上各类重点建设专业(省重点专业类中仅含核心专业)的二级学院可以再申报1门精品课程。

五、申报办法与评审程序

1.2014年12月11前,课程负责人填写《淮阴工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一式二份,以下简称《申报书》),交课程归口院(部)审核。其中,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由院(部)依据指标直接确定,精品课程由院(部)确定推荐对象。

2.2014年12月15前,课程归口院(部)填写《淮阴工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将汇总表(一份)、申报书(精品课程一式二份、优秀课程一份送教务处。上述材料需要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3.2014年12月20前,学校组织专家对精品课程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精品课程立项项目,同时对各单位优秀课程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六、经费资助与拨付

学校拟资助优秀课程建设项目0.51万元建设经费,拟资助精品课程建设项目13万元建设经费。优秀课程建设经费按照各50%的比例分别在立项时和验收通过后划拨;精品课程建设经费按照30%30%40%的比例分别在立项时、中期检查合格后、期末验收通过后予以拨付。

学校将分批对2013年前获批的校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优秀课程)进行进一步的提升和维护,每门课程均将提供一定数量的续建经费,主要用于课程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资源上网使用等方面。各课程负责人可以于1220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依据精品课程建设标准提出进一步建设方案(含建设现状、续建目标与内容以及具体实施计划等)。学校将对续建方案进行评估,确定续建课程。

教务处联系人:王树乔,联系电话:83591097

 

附件:1.淮阴工学院2000年以来课程建设情况一览表

      2.淮阴工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3.淮阴工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4123

 

 

淮阴工学院教务处               2014年12月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