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教务处文件
淮工院教〔2014〕15号 |
关于开展2014年本科课程建设立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淮阴工学院课程建设规程(修订稿)》(淮工教〔2014〕14号)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2014年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
二、申报范围与原则
本次课程建设立项优先考虑通识必修课程、学科必修课程和量大面广的专业必修课程(以核心课程为主)。优秀课程的申报项目不包含已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申报精品课程立项的课程首先应为优秀课程,并且未获得过校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优秀课程)称号。我院2000年以来课程建设情况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项目负责人为我院专职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且为该课程实际负责人,近三年主讲该课程不少于2轮,教学评价为良好以上等级。
2.课程主讲教师不少于3人,每门课程只能有一位项目负责人,每位教师只能申报担任一门课程的项目负责人。
3.申报课程连续开设过三年以上。
4.课程建设已经具有较好基础。
四、申报限额
优秀课程每个专业可申报1门;省级及以上各类重点建设专业(省重点专业类中仅含核心专业)可增加1门,承担有通识必修课程的院(部)可再申报1门通识必修课。精品课程每个院(部)可申报1门,拥有省级及以上各类重点建设专业(省重点专业类中仅含核心专业)的二级学院可以再申报1门精品课程。
五、申报办法与评审程序
1.
2.
3.
六、经费资助与拨付
学校拟资助优秀课程建设项目0.5~1万元建设经费,拟资助精品课程建设项目1~3万元建设经费。优秀课程建设经费按照各50%的比例分别在立项时和验收通过后划拨;精品课程建设经费按照30%、30%、40%的比例分别在立项时、中期检查合格后、期末验收通过后予以拨付。
学校将分批对2013年前获批的校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优秀课程)进行进一步的提升和维护,每门课程均将提供一定数量的续建经费,主要用于课程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资源上网使用等方面。各课程负责人可以于
教务处联系人:王树乔,联系电话:8359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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