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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1-05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加大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力度,培育标志性教学成果,依据《淮阴工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资助与管理办法》(淮工院教〔201413)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见《淮阴工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资助与管理办法》文件有关规定。

二、申报额度

每个二级学院(部)、有关部门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二级学院(部)之间、二级学院(部)与部门之间联合申报的项目不占指标。项目培育周期一般为2年(201411~201611月)。

三、申报评审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淮阴工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报二级学院(部)、有关部门审核。

2.二级学院(部)、有关部门组织初审,并将排序结果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定立项项目名单。

4.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教务处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四、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有关部门要根据已有建设基础和未来建设目标,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现有教学建设成果进行梳理,找准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建设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推荐。鼓励二级学院(部)之间、二级学院(部)与部门之间整合成果,联合申报。

2.11月19前,请各二级学院(部)、有关部门将申报一式五份(双面打印)、汇总表(详见附件2)一份及电子稿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教务处联系人:范富春,联系电话:83591097  

 

附件:

1.淮阴工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

2.淮阴工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4年11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