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
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综合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1-11 来源: 作者: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已于20141111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下达至各教学单位,现将教学任务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并认真做好复查工作,防止错排、重排和漏排等。

2.对于单列的实践环节,请各教学单位务必要落实到人,每班至少排定2位指导教师,并按照教学进程在教务系统内输入起止周。

3.教学任务录入系统时,请注意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如:教室要求、校区选择、周学时、起止周等。为保证课表安排的均衡、合理,请各教学单位合理确定周学时及起止周,其中起止周以《2014-2015-2教学进程表》(附件1)为准,一定要考虑独立实践教学的周数。

4.落实教学任务时,如有合班上课的必须在本阶段内完成合班,同时为减少理论教学与实践环节的冲突,请尽量避免将不同进程的班级进行合班,对于开课人数较多的课程学院应安排多名任课教师,便于课表编排及学生对教师的选择。

5.教学进程表是落实教学任务、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和选课的基本依据,为引导学生合理选课、减少冲突,请各教学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依据专业教学进程表确定课程教学班的教学进程。

6.思想政治类课程以及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军事理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导论组成教学班时30%的班级按照150人左右组班,剩余学生考虑到教室座位限制仍按原方式组班,且北京路校区组班人数不低于80人,枚乘路校区不低于110人。另建工学院形势与政策课分年级在北京路校区主楼报告厅统一上课。

7.时间要求。请各教学单位于20141121日(第11周周五)前将安排好的教学任务录入教务系统,并填报已落实的和未落实的教学任务表各一份。教学任务表须经分管院长(主任)签字;未落实的任务表,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未落实的原因和下一步落实时间。

8.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淮阴工学院教学任务安排管理办法》(见淮工院〔200373  2003年5月28)安排教学任务,对于不符合主讲资格的老师,不允许安排主讲任务,务必于规定时间完成落实工作。

 

 
附件1:14-15-2教学进程表.zip

                      

 

 

 

 

 

 

 

教 务 处

                   一四年十一月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