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学生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我校2015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将于4月26日-27日进行,请各学院指定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并将注意事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工作人员负责召集每一批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前20分钟到拍摄现场集中,
并协助教务处老师维持好拍摄现场的秩序。北京路校区拍摄地点C101、C103、C104,城南校区拍摄地点YF0202、YF0204、YF0208。
2、为保证拍摄效果及拍摄速度,学生应提前备好白色上衣(勿穿肩胸部有深色条纹的上衣),面容洁净、发型整齐,长发者须将头发扎起,且头发不能遮盖眉毛和耳朵。
3、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拍摄,无法提供身份证的需携带学生证。
4、拍摄顺序为安排表中所列的班级顺序,每班学生按照学号顺序依次进行拍摄,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迟到。
5、费用标准:每生12元(收费批文为“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7]156号),请各班班长于5月9日前收齐后统一交各学院教务员老师。
6、本次拍摄的电子图像主要用于网上学历、学位证书注册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照片主要用于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档案等,请同学们务必重视,准时前往。
7、本次所拍的相片请于5月10日-6月10日访问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http://www.91job.gov.cn/student/default.aspx)进行图像校对确认。
8、各学院请于23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报教务处行政科。
9、本次因故未拍的同学可选择以下方式补拍:
(1)26日-27日期间,按日程安排表安排到相应地点补拍。
(2)8月1日—12月20日期间周一到周五,可至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补拍。
教 务 处
二O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