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学校于近期组织编制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计划和教学进程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计划
1.请各学院依据2011-2013级教务管理系统中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汇编确认下学期的实施计划。江淮学院负责确认本学期2013级各专业实施计划。2014级(含新增专业、专本转)第一学期实施计划另行安排。
2.确认下学期实施计划时,请各学院注意核对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课程性质、课程门数、归口部门、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其中实践环节的总学时和周学时,不能出现汉字,必须用+X表示)等信息,以防课程遗漏、学分不一致、开课学期不一致等现象。
3.合理安排实施计划中的周学时,原则上同一代码的课程周学时应一致。精确标注起止周,起止周的有效周次为20周减考试1周,减节日1周,减实践周数,原则上理论课应于第19周前结束课程任务。安排周学时和起止周时,应尽量考虑前后学期课程的均衡性。
4.下学期设有两个及以上方向(模块)的专业,应组织学生选定方向(模块),并在教务系统内录入学生信息(已录入的不再重复录入),所有涉及方向(模块)的课程,请注明该课程所属的方向(模块)。
5.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各专业培养方案,如学期总学分超过28学分的(不含公选课),需提前调整变更培养方案,以免后期无法正常排课。
6.需要变更下学期人才培养方案的学院,请于3月18日前将《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签字盖章)送教务处审批备案。3月28日前,教务处将根据学院需要,统一安排各学院教务人员对下期实施计划有关信息进行修改。
7.4月1日前,请各学院将分管教学领导审定的下学期实施计划交教务处。
二、教学进程表
1.请各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进程表。
2.教学进程表中金工实习和电工、电子实习由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统一安排。教务处将安排好的教学进程表(初表)放在ftp://172.16.5.27教学研究科文件夹(2014-2015-1进程表)上,请各学院下载并核实班级和已安排的实践课程,经确认无误后可直接在此表上制定本单位下学期教学进程表。
3.请各学院结合实际,灵活安排各专业的实践环节,2013级的实践环节尽可能安排在16周之后。所有实践环节应尽量避免安排在有节假日的周次及考试周。
4.3月21日前,请各学院将分管教学领导审定的教学进程表及其电子文档交教务处汇总编制。江淮学院2013级各专业进程表由专业所属学院负责安排,江淮学院负责汇总与审定。
联系人:程虹,电话:83591097
教 务 处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