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13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及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二、检查形式、范围及内容:
1.形式:中期检查由项目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应制定中期检查计划,并于
项目负责人向专家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专家组提问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形成中期检查意见及结论(省级项目:通过、限期整改、不合格;校级项目: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及不合格),校级项目由学院登录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管理系统上报评审结果。
2.范围:2013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其中国家级22项、省级45项,校级16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3.内容:根据各项目研究计划、内容及进度安排,对项目研究及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各项目开展活动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打算。
三、 检查步骤
1.国家级及省级项目主持人(学生)首先填写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由指导教师审核后,打印2份交项目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的中期检查报告(签字盖章)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另一份学院留存,项目主持人必须在
(1)点击“学生登陆”;
(2)选择学校“淮阴工学院”,输入账号、密码及验证码;
(3)点击“中期检查”,操作 “提交中期检查”;
(4)“中期检查内容”与《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中的“项目中期报告”须保持一致;
(5)将附有“项目阶段研究成果”的《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报告》核对无误后上传,并点“提交”确认。
2.校级项目登录教务处主页上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管理系统进行中期检查申报,并形成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对中期检查表进行审核,并登录系统填报审核意见;项目主持人将指导教师审核后的中期检查表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四、其他
1.所有项目中期考核材料由各学院自行存档1份,并将中期检查结果(填写附件3《中期检查情况汇总》)、各项目的中期检查表(省级以上项目1份),于
2.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立项资格并返还项目资助经费:
(1)立项以来,项目一直未开展研究或未能按时完成立项周期内本阶段主要任务。
(2)项目负责人因学籍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且未能按规定程序变更项目负责人,导致项目研究停滞。
3. 学校根据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合格及以上)划拨剩余50%经费。
4.根据省教育厅指示,今后省级课题一年期只需提交两次季度报告(1、3季度),然后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和最后的结题报告;二年期需提交六次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及结题报告。
5.在省级项目的第一次季度检查中,有些项目(见附件4)进展表述过于简单,需要整改,请项目主持人与指导教师商定后在“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http://jscx.njnu.edu.cn/),完成时间为
6.项目主持人、指导教师及学院如密码丢失请到实践教学科查询。
请各学院对照《2013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总表》(附件1),通知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3591034
附件1:2013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
附件2:省级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3:中期检查情况汇总
附件4:第一次季度审核异常情况统计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