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
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18-19周进行学生网上评教,为确保评教质量以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与评教时间
1.凡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评教,未参加者将无法查看本人本学期课程成绩。
2.学生网上评教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网上评教系统于
3.为缓解系统压力,本次评教两个校区学生分时进行,具体时间按排如下:
枚乘路校区 6月27- 30日
北京路校区 7月1---- 3日
二、评教具体要求
1.学生须按照评教的有关要求,对本学期所修课程的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含理论、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进行评价。具体操作程序见《网上评教须知》(见附件,评教期间将同时挂在教务网上)。
2.评价采用5分制, 4.5分及以上为优秀,3.75-4.5分(含3.75,不含4.5分)为良好,3-3.75分(含3分,不含3.75分)为合格,3分(不含3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评教组织工作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网上评教,做好评教的组织工作,及时将《网上评教须知》和其他事宜传达到每个学生,同时充分利用机房条件为评教学生提供方便,确保所有学生都能准时参加评教。
2.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统计完成后将反馈至各学院。评教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学生评价结果,各学院无须另行组织学生书面评价。
3.评教过程中,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教学评估中心联系(联系人:史曙蓉,电话:83591168)
附件:学生网上评教须知
教学评估中心
学生网上评教须知
亲爱的同学:
提高教学质量、享受更好的教育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促进学校快速、和谐发展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使命,而网上评教是各位同学参与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推进教学质量提高的主要途径,也是加强师生沟通,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本学期网上评教即将开始,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请在评教之前认真阅读本须知,并严格按照须知要求进行网上评教。
1.评教是学生主体作用的重要体现,既是一种权利,也是对教学工作应尽的义务。凡全日制在校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评教,未参加者将无法查看本人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
2.网上评教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网上评教系统于
3.操作程序:进入教务处网页(http://jwch.hyit.edu.cn/)→登陆教务系统→打开教学质量评价菜单→选择课程进行评教→保存→继续评价下一门课程,全部课程评价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评教。
4.请按照评教系统提示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客观、公正地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包括理论、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进行等第评价。
5.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语言评价时,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对任课教师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发布与教学活动无关的言论;不得散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言论。
6.评教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本学院教务员老师联系,教务员老师会将问题汇总后与教学评估中心相关人员协商解决。
祝同学们学习、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