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已于2013年5月3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下达至各教学单位,请按照《淮阴工学院教学任务安排管理办法》(淮工院〔2003〕73号)要求落实教学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并认真做好复查工作,防止错排、重排和漏排。
2.进行合班课程安排时,要以教学进程表为依据,为避免理论教学与实践环节的冲突,不同进程的班级原则上不允许合班。
3.面向全校开设的课程,如高数、大学英语、政治理论课等通识课或学科必修课,相关教学单位要结合课表编排及学生选课的需要,合理安排任课教师。
4.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环节任务落实时,请各教学单位务必要落实到人,每班至少排定2名指导教师,并按照下学期的教学进程表在教务系统内输入起止周。
5.做好教学任务的录入工作,注意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如:周学时、起止周、教室要求、校区选择等,理论教学的周学时及起止周请以教学进程表为依据合理确定,5月15日前完成任务录入工作。
6.请各教学单位于2013年5月15日(第12周周三)前填报已落实的和未落实的教学任务表各一份,教学任务表须经分管院长(主任)签字,未落实的任务表,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未落实的原因和下一步落实时间。
7. 2013级新生教学任务将于6月中旬下达,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