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教务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淮阴工学院优秀教务员评选办法(试行)》(淮工院〔2009〕7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度优秀教务员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各教学单位2012年在编在岗的教学秘书、教务员;
2.从事教学教务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
3.本年度无教学事故。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淮阴工学院优秀教务员申报表》(见附件);
2.单位推荐:教学单位审核申报内容,签署推荐意见。每教学单位限推荐1名优秀人选。
3.学校评审:学校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评选出优秀教务员;
4.公布表彰:学校发文对优秀教务员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
三、其他事项
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次评选活动。申报材料(含电子稿)于2013年3月15日前报教务处,地点:逸夫楼1010室,联系电话:83559133,联系人:王丹老师。
教务处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