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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教学进程表和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3-03-19 来源: 作者:教务处教研科

关于制定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表和

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学校于近期组织编制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表和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计划,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进程表

1.教学进程表制定依据为2010-2012级教务管理系统中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汇编(2012级按照各单位培养方案确认稿)。2013级(含专转本)第一学期教学进程表另行安排。

2.教学进程表中金工实习和电工、电子实习由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统一安排。

3.教务处已将机械工程学院和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安排好的教学进程表的初表放在ftp://172.16.5.27上教学研究科文件夹(2013-2014-1学期各学院教学进程表)中,请各学院分别下载,核实已安排的实践课程和班级数,确认无误后直接在此表基础上制定本单位下学期教学进程表。

4.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尽可能将2012级培养方案中的实践环节安排在16周之后,20102011级培养方案中的实践环节在不影响理论课程学习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安排周次。所有实践环节应尽量避免安排在有节假日的周次。

542(第六周周二)前,请各学院将分管教学领导审定的教学进程表及其电子文档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6.江淮学院20122013级各专业进程表由各相关学院安排,江淮学院负责汇总确认,提交教务处。

二、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计划

1.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计划确认依据是2010-2012级教务管理系统中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汇编(2012级按照各单位培养方案确认稿)。2013级(含专转本)第一学期实施计划另行安排。

2各学院应主要核对培养方案中下列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学分、课程总数、归口部门、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周学时和起止周(有效周数=20周-考试1周-节日放假1周-实践周数)等。各学院在核对确认下学期实施计划时,应注意保证教务系统内培养方案与纸质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一致性,防止出现课程遗漏、学分不一致、开课学期不一致等问题。

3.实施计划中周学时合理安排,不要出现前半期课程安排过紧下半学期课程安排过松的现象;若同时有两门少学分课程,可以根据课程先后顺序分别安排在上半学期和下半学期;起止周要准确,应严格按照课程实际结束周次标注;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不能排在七八节和周六、周日。

4学期设有2个及以上方向(模块)的专业,应在教务系统内录入选专业方向(模块)的学生信息(已录入的不再重复录入),具体流程见附件,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教务行政科联系学期设有2个及以上方向(模块)专业的课程,请注明所属方向(模块)

5.时间安排

1326日(第五周周二)前,需要调整下学期人才培养方案的学院将《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送教务处审批。

242日(第六周周二)前,各学院将要修改的实施计划标注清楚后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将统一安排时间,由各学院教务人员在教务系统内进行修改(形势与政策课程周学时为2.0-2.0,起止周为06-09;如第一周没有实践周,起止周应该从第一周开始。)。

349日(第七周周二)前,各学院将经分管教学领导审定的下学期实施计划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4)江淮学院20122013级各专业实施计划由江淮学院确认提交教务处。

 

请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认真做好下学期教学进程表和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计划的制定、确认工作,确保下学期教学任务能够准确、及时落实。

联系人:程虹     电话:83591097

 

附件:专业方向(模块)学生信息录入流程

 

 

 

 

 

 

                                                                                    

                                                                     0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