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
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综合管理 >> 正文
2012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2-12-03 来源: 作者:

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2下半年学士学位审核工作即日起开始,请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淮阴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做好本次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予范围:在弹性学习年限内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往届毕业生
二、学士学位授予审核条件
1.符合毕业条件
2.所有课程和环节(除公共任选课)的总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5
3.英语等级考试
英语专业,二本通过专业四级,三本专四达到50分;
非英语专业,20112012届本二各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分数线为355分,本三为340,艺术类专业为320分;2008-2010届各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分数线为320分,艺术类290分。
4.计算机等级考试
2008-2011届: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为二级,其余文经管理类专业应通过国家或省一级,理、工、农学类专业,其中本二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方向)应通过三级,其余应通过国家或省二级
2012届:本二文经管各专业应通过一级或以上等级,理工农各专业应通过二级或以上等级;本三各专业应通过一级或以上等级。
5.未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三、时间安排与要求
1、各学院组织符合授予条件的学生填写《淮阴工学院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申报表》,如未填表的则视为本次不申请学士学位。
 
2、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的材料进行初审,初步确定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并上报。
3、需上报的材料:
(1)《淮阴工学院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申报表》,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当年审核为准,补毕业后取得的材料),如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等,复印件需加盖学院章,2012年下半年的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未下发的可以教务系统打印成绩单为准。
(2)《淮阴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审查报告表》(可按专业填报)、《淮阴工学院学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本表需提供电子稿)
6、时间要求:12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教务处。
                                              教 务 
                                                   O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