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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期末考试)
时间:2011-06-26 来源: 作者:

温 馨 提 示

各班级、各位同学:

本学期期末考试已陆续开始,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每位学生应登陆教务处网页查询考试安排,记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座位号。考试安排中未列出的课程,均由课程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具体时间听从学院安排。

二、学生必须凭学生证参加考试,凡是无学生证的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成绩作缺考处理,且没有补考机会。

三、《大学英语》考试有听力,且需要填涂答题卡,请提前准备收音机和2B铅笔。

四、凡是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学,一律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和开学初的补考,如擅自参加考试,成绩无效。

五、本次考试北京路校区B楼和枚乘路校区2122号楼没有安排考场,学生可以在相应教室复习迎考。

六、参加跟班重修的学生,如跟班重修考试与本学期所开设课程考试时间冲突,

须于考试前到所在学院办理缓考手续。

七、考试结束后,学生可在715日以后登录教务网查询成绩。

八、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时间为82729,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可于730日后打开教务网,点击“教务公告”查询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并于826日前到所在学院领取补考准考证。

九、下学期830日、31日报到注册、领取教材,91日正式上课。

每位学生应学习学校的考场规则和考试违纪认定及处分,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复习迎考,争取在本次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祝同学们过个愉快的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