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
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综合管理 >> 正文
关于2012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时间:2011-04-19 来源: 作者:

各学院、相关学生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我校2012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将于423日-25进行,请各学院指定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并将注意事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工作人员负责召集每一批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前15分钟到拍摄现场集中,

并协助教务处老师维持好拍摄现场的秩序。北京路校区拍摄地点B103B105B107,城南校区拍摄地点12号楼121011210212104,25日拍摄地点逸夫楼6  

2、为保证拍摄效果及拍摄速度,学生应提前备好白色上衣(勿穿蓝色、黄色、红色、黑色、深灰色及肩胸部有深色条纹的上衣),面容洁净、发型整齐,长发者须将头发扎起,且头发不能遮盖眉毛和耳朵。

3、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如没有二代身份证的需带学生证。

4、拍摄顺序为安排表中所列的班级顺序,每班学生按照学号顺序依次进行拍摄,不得缺席、迟到。

5、费用标准:每生12(收费批文为“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7]156),请各班班长于427前收齐后统一交各学院教务员老师。

6、本次拍摄的电子图像主要用于网上学历、学位证书查询及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平台的毕业生电子简历,照片主要用于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档案等,请同学们务必重视,准时前往。本次所拍的相片请于6-8月间访问http://www.jsbys.com.cn/txjd进行校对确认,逾期视作自动校对确认。

7、请各学院在本周四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报教务处行政科。

8、本次因故未拍的同学可选择以下方式补拍

123-25日期间,在本班拍摄时间段未拍的,可按日程安排表安排在其他时间段到相应地点拍摄。

2)于8月上旬至12月中旬,至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补拍。

                              教 务 处

                          二OO一年四月二十日

日程安排表2012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日程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