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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期初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2-23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管理,规范实践教学过程,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将近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

1. 做好任务落实及开题相关工作

(1)检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和任务落实等情况,任务书要下达到每个学生,各学院请将毕业设计课题统计表于2月28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做好开题答辩工作,开题答辩工作应于第三周前结束。

2.强化过程管理与监控

(1)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会。

(2)举行专题讲座。各学院应在期初安排以如何开题、文献查阅、论文写作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

(3)严格考勤制度。各学院尽快通知开学仍未报到的毕业班学生尽快到校,并于2月25日前将未报到的毕业生名单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加强外出毕业实习及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学生的管理和监控。要加强安全方面的教育,对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严格审批手续,控制在外学生人数,开题阶段结束后将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其他实践教学环节

1.各学院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合理安排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环节的实践教学工作,保证本学期实践教学运行有条不紊。

2.及时上交实践教学相关材料。上交材料主要包括:实验教学进度表、课程设计安排表、实习计划安排表、埠外实习计划及经费预算申请表(内容要完整,要有外出实习详细时间安排、具体实习人数及经费预算)、埠外实习汇总表等。要求材料规范,上报及时。

3.做好学期初实验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实验仪器的维护与保养,保证实验仪器的完好率,确保正常实验教学秩序。

4.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实验课的调停课手续制度,实验课的听课制度,教师初次上实验课的试讲与试做相关规定等。各学院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单位实践教学相关制度。

5.各学院如需使用中心机房,请于2月25日前上交《中心机房使用申请》以便学校统筹安排。

三、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

各学院要切实做好2010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另发)。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