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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12-15 来源: 作者: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课程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积极营造公正公平的考试氛围,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根据《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淮工院[2007]39号)(该文件可以从教务网“教学管理文件”中下载,以下简称《规程》)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5周学校集中考试时间:2010128日、10

1719周学校集中考试时间: 122226日; 29日—31日;15日—9日;

20周学校集中考试时间:2011110日—113

二、考试组织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考前动员教育

各二级学院召开教师动员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规程》,并加强对本学院学生考前考风考纪宣传与教育。

2、考试资格审核

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按照《规程》中的规定对学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核。对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任课教师应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告知学生所在学院。因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本人必须提前到所在学院办理缓考手续。

3、出卷要求

所有课程的考试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命题,每门课程出3套试卷,每套试卷附相应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出卷工作于考试前3周完成,出好的试卷由教务员统一保管,并由学院统一抽取,同时做好相关纪录。

4、分散考试安排

1)任课教师须于考试前两周提出申请,并到学院教务员处登记,由教务员负责统一安排考试地点、监考、巡考,并将相关安排提前报教务处

2)任课教师应提前一周将考试时间通知到学生班级。

3)考试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值班、巡视。对于学院安排的涉及到班级较多的公共课程,教务处将安排督导进行督查。

分散考试的组织,以承担课程任务的学院为主,整个组织过程应遵循《规程》里的相关规定。

5、集中考试安排

对于学校集中的考试课程,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各学院负责安排监考、巡考、考务。监考名单请于17周周五前录入教务系统。因公共课程在同一时间内考试的班级比较多,所需的监考很多,如出现监考教师不足的情况,学生所在学院请负责协助安排。学校集中考试的考务、巡视、阅卷等安排,请学院于18周周二前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6、试卷印刷要求

所有课程的试卷均由各学院教务员填写试卷印刷清单统一到北京路校区校印刷厂印刷。试卷印刷过程中,各二级学院全力做好保密工作,并检查试卷袋中的材料是否齐全。试卷袋应包括印刷好的试卷、考场记录及试卷批阅记录、签到表(0809级学生的签到表应从教务系统中打印)、和学生考试违规认定表。

20周考试课程的试卷印刷时间安排见如下:

时间

27

28

29

30

31

1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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