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印刷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印刷等相关工作,保证印刷质量和课前到书率,根据《淮阴工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精神,现将申请印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下学期使用的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请于2011年1月18日前将电子稿、印刷申请表交教务处教材采供中心。逾期不予受理,且所涉及的经费自行解决。
2.稿件要求:一级标题用4号字宋体,加黑;二级及以下用小4号宋体;正文字用5号宋体;图表要求清楚、准确;封面格式参照附件。
3.印刷申请表内容要填写全面、清楚。印刷数量为一届学生使用量;对于使用数量较少、内容不变的可以申请按两届学生使用量印刷。
4.实习和课程设计有关材料由所在单位负责印刷。
附件:封面格式模板通知及附件.doc
教 务 处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