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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通知
时间:2010-10-11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切实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淮阴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淮工院〔2006〕5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工作 

请各学院按照《淮阴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文件中各项规定和要求以及学校关于2011届毕业设计总体工作安排,结合各专业实际,制定各学院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管理,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毕业设计教学环节的正常秩序。

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毕业设计计划制定、选题审题、指导教师的选派、过程监控、学生毕业设计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等工作给予把关,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二、指导教师遴选工作

各学院应配备学术水平高、实践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不能单独作为指导教师,可与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联合指导,鼓励从企事业单位聘请技术人员与我校教师联合指导。

三、选题、审题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使学生能够得到比较全面的素质、能力训练。选题应难易适中,工作量饱满,并有一定的创新性,同时应与社会、生产、科研等实际任务相结合,工科类选题应以毕业设计为主,并主要来自工程实际。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注意题目不断更新与类型多样化,具体要求参见《淮阴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3.各学院对毕业设计题目要组织相关老师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四、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体安排(附件1

请各学院参照学校毕业设计总体工作安排制定本单位2011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详细实施计划,于10月29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淮阴工学院2011届毕业设计总体工作安排表点击下载附件.doc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