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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2011-1学期重修选课通知
时间:2010-09-03 来源: 作者:

关于10-11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班级: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重修组织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工作流程:

学生网上报名(9月9日9月13日)-教务处汇总下发重修名单(9月14日)-各

学院组织学生缴费(08、09级)(9月15日9月17日)-各学院核对后发放重修证-各学院在教务处下发重修名单中标注未缴费名单并反馈(第4周)-教务处在教务系统内删除未缴费学生名单(第5周)

二、重修方式:跟班重修

三、重修选课时间:9月9日上午8点――9月13日晚24点
四、缴费相关事项:

收费标准:08、09级按每学分80元收取,缴费时间:9月15日9月17日

五、学生选课操作步骤:

1、进入淮阴工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jwch.hyit.edu.cn/),登陆教务系统,输入

用户名及密码,以学生身份登陆;
2
、进入“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选择课程名称,录入课程名称关键字,

点击“查询课程”选择相应课程;
3
、选择“跟班重修选课”,在弹出的课程信息中选择合适的教学班;
4
、退出选课界面,查看个人课表(“信息查询”->“学生个人课表”)核对自己的

选课信息。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往届需回校重修的学生,同时进行网上选课,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将在第二学期组

织自学重修。

2、学生重修选课时,应选择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开设的课程,如低年级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学分调整,学分相差1分以内的课程可选,否则选课无效。重修选课不可跨校区。

3、学生务必通过网上选课进行重修,在上课时应与任课教师确认,若有问题,请在开课一周内汇总到各学院教务员处。未按规定进行网上选课擅自听课的的同学,重修成绩无效。

4、若重修课程上课时间有冲突的,经任课教师同意,可选择间听,但必须按时完成和交纳作业,按规定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以上且考试前未补齐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5、重修证由各学院根据网上选课名单及缴费情况填写。学生应凭重修证上课和参加考试,应妥善保管,一经发出不再补办。

6、请各学院务必将重修选课通知分发至各班,积极组织好学生本学期的重修选课工作。

教务处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