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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5-06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0]1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我校国家、省、校三级“质量工程”建设成效,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现将“十一五”期间全校“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通知下载.doc

一、项目范围

2007年以来,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各类教学建设项目,主要包含:专业建设方面(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点)、课程建设方面(精品课程、优秀课程、网络课程、双语课程)、教材建设方面(精品教材、规划教材、立项教材)、实践教学方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师资队伍引进与培养)等。

二、报送材料

1.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请有国家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学院提供,总结报告名称为《***学院关于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质量工程实施基本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建设、配套政策、实施程序、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等);成效与基本经验,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分项目类别进行总结。

2.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请有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学院提供,总结报告名称为《***学院关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内容同上。

3.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请各有关学院提供,总结报告名称为《***学院关于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内容为: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专项名称、配套政策、经费投入与使用、建设内容、建设情况等);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分项目类别进行总结。

三、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5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总结材料(一式一份,分类装订)及电子稿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教务处联系人:范富春,联系电话:83591097。

附件:淮阴工学院各类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分学院统计表下载.xls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