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学生班级:
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淮工院2009(29)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一、二年级符合转专业条件的非中外合作办学、单独招生、艺术类各专业学生。
二、专业填报:学生可填报两个专业,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学生填报的专业应与原专业高考录取
属于同一批次。学生转专业后允许有两周的试听,两周内可申请调回原专业。
三、转专业条件:
1、政治治表现好,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勤学敬业,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3、各学期综合测评名次均排在本班总人数的前1/2,所修课程经考核合格,无补考或重修。
4、申请转入英语专业的学生,高考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当年英语专业录取的最低线。
四、时间安排:
4月19日-23日,各学院确定各专业的转入计划并上报。对二年级学生转专业,学院应根据专业的特点,对文理科、已修课程、是否面试等提出具体的要求。
4月28日-30日,公布全校各专业转入计划数。
5月5日-14日,组织本学院学生报名。
5月17日-20日,学生转出学院审核报名学生条件,并上报汇总表、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5月21日-26日,教务处对学院上报材料复审,反馈转入学院。
5月27日-31日,转入学院组织审核,按计划择优录取,并汇总名单上报教务处。
6月上旬,教务处、学生处对学院的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并报院领导批准。
6月中旬,公示名单。
8月底,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做好《淮阴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宣传工作,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同学。
2、转出学院应按照文件规定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审核工作,严格把关。
3、转入学院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已定的条件,择优录取。
4、请各学院根据日程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教 务 处
201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