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保证下学期设有2个及以上方向(模块)专业的学生按照培养方案专业方向(模块)在网上进行选课,请各有关学院在教务系统内录入选专业方向(模块)的学生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统一组织学生进行选专业方向(模块),学生一旦选定某一方向(模块)后,必须修完该专业方向(模块)内所有课程。
2、范围:2008级、2009级人才培养方案中下学期设有专业方向(模块)专业的学生。
请各有关学院在5月7日前根据学生选专业方向(模块)情况,在教务系统内录入相应专业方向(模块)学生信息(具体流程见附件)。
附件:专业方向(模块)学生信息录入流程下载.rar
教 务 处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