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较早地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结合《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淮工院[2005]104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启动2010年度“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并从中遴选推荐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10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立项材料下载.rar: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项目申报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每位学生限申报参加1个项目;
2.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以课题组为单位,学生可跨学院组队参加科技实践项目,项目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每个课题组人数不得超过4人。主持人必须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3.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4.学生科技社团组织学生参与的项目、各种科技竞赛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指导教师是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本校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
6.已承担“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项目尚未结题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学生不得申报。
二、资助范围
1.立项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
2.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学生应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可以是实验研究,也可以是调查研究,要适应科学研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学院组织立项项目申报(4月20日前)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生及时调研,积极联系指导教师,确定申报题目。项目申请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填写项目申请表(附件1)。原则上每位教师每次只能指导1个项目,高级技术职称教师最多指导2个项目。
2.学院指导组对项目申请表进行审核(4月25日前)
各学院填写“淮阴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2010 年度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2)。请将申请表(一式二份)及汇总表的文字稿(一份)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一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姚清海老师(联系电话:83591034),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评审(4月下旬)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报校教学委员会审核后公示。
4.推荐省级项目(待定)
在校级立项项目中,根据申报类型及评审得票顺序,按照省级项目申报限额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四、其他事项
1.2010年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还将试行网上申报、评审,网上申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各学院要做好校“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指导学生申报项目。
3.相关表格请到教务网/下载专区/实践教学科/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下载。
附件:
1.淮阴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项目申请表
2.淮阴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实践计划”年度立项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