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学生班级:
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08]65号)文件规定,从即日起,办理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外学分认定内容:
各级(指国家、部、省、市、厅等政府或有关行政部门及校内)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和出版著作、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获国家专利、各类职业技能证书、文体实践活动等。
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取得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不再进行课外学分认定。
二、课外学分认定手续的办理:
1、学生在规定时间到本人所在学院填写《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如各级学科竞赛奖励及文体活动奖励提供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提供相应的期刊、进行课题研究的提供立项及结题材料、获得专利的提供专利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均一式两份。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有经办人签名及学院盖章。
2、各学院负责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于规定时间报教务处。
3、教务处于第5周组织各学分认定部门进行审核,于第7周将认定结果反馈各学院。
4、请各学院及时将已认定的课外学分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步骤:在“成绩管理-成绩加分处理-创新学分处理”下,点击“增加”按钮后在出现的“创新学分操作”对话框内录入相应信息,各项内容请填写齐全,其中学年、学期以申请时间为准,课程性质为公共任选课,成绩为合格,平均学分绩点为3,类型、公选课类别、创新内容、创新代码按系统内标准库选择录入。如同一学生有两项及以上创新学分的,请分别录入。
5、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材料作为院级教学档案按学期存档。
三、时间安排:
学生填表时间:
学院初审时间:
学院报表时间:
教 务 处
二O一O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