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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2-15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

课程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一项阶段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积极营造公正公平的考试氛围,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操作规范,根据《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淮工院[2007]39号)(该文件可以从教务网“教学管理文件”中下载,以下简称《规程》)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周学校集中考试时间为2010111日——114日。

二、考试组织: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考前动员教育

    各教学单位要召开教师动员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规程》,并加强对本单位学生考前考风考纪宣传与教育。

2、考试资格审核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按照《规程》中的规定对学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核。对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任课教师应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告知学生所在学院。因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本人必须提前到所在学院办理缓考手续。

3、出卷要求

所有课程的考试都应该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命题。每门课程出3套试卷,须附有相应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考试前3周完成出卷工作,出好的试卷由教务员统一保管,并由学院统一抽取,同时做好相关纪录。

4、分散考试安排

1)任课教师须于考试前两周提出申请,并到学院教务员处登记,由教务员负责统一安排考试地点、监考、巡考,并将相关安排提前报教务处

2)任课教师应提前一周将考试时间通知到学生班级。

3)考试过程中,应保证有人值班、巡视。对于学院安排的涉及到班级较多的公共课程,教务处将安排督导进行督查。

分散考试的组织,以承担课程任务的学院为主,整个组织过程应遵循《规程》里的相关规定。

5、集中考试安排

对于学校集中的考试课程,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各学院负责安排监考、巡考、考务。监考名单要求在17周周五前录入教务系统。因公共课程在同一时间内考试的班级比较多,所需的监考很多,如出现监考教师不足的情况,学生所在学院应负责协助安排。学校集中考试的考务、巡视、阅卷等安排,各学院也应于18周周二前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6、试卷印刷要求

所有课程的试卷均由各学院教务员填写试卷印刷清单统一到校印刷厂印刷。要做好保密工作。要检查试卷袋中的材料是否齐全。试卷袋中应包括:印刷好的试卷、考场记录及试卷批阅记录、签到表(08级学生的签到表应从教务系统中打印)、学生考试违规认定表。

学校集中的考试课程的试卷印刷时间安排见如下:

时间

28

29

30

31

14

5

6

7

8

9

10

学院

机械

数理

外语

人文

计算机

电信系

经管

建工

交通

生化

分散考试的试卷印刷应在1227日前完成

     7、试卷保密要求

1)传递过程中的保密:不采用网络传递。禁止学生参与试卷传递。

2)印制过程中的保密:原稿打印时要注意场合,应及时处理打印出的废卷及电脑中的相关文件,并保存好打印好的原稿;在印刷厂印制过程中教务处将安排督导督查,各学院也应安排专人值班。

3)试卷保管:应有专门带锁的场地或柜子存放试卷。

8、学生违纪和作弊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学生违纪和作弊现象,应及时填写“学生考试违规认定表”,并于考试当天同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