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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的通知
时间:2009-09-21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0865号),从即日起,办理在校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外学分认定内容:

各级(指国家、部、省、市、厅等政府或有关行政部门及校内)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和出版著作、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获国家专利、各类职业技能证书、文体实践活动等。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取得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不再进行课外学分认定。
   
二、课外学分认定手续的办理:
    1
、学生规定时间到本人所在学院填写《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并上报相关的材料,各级学科竞赛奖励及文体活动奖励提供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提供相应的期刊、进行课题研究的提供立项及结题材料、获得专利的提供专利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均一式两份。证明材料须有审核人签名及学院盖章
    2
、由各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教务处。
    3
、教务处于10月上旬组织各学分认定部门进行审核,于10月下旬反馈各学院。

4、各学院将已认定的课外学分输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具体为:成绩管理-成绩加分处理-创新学分处理,学年、学期、公选课类别、课程性质、学分、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创新内容应填齐,学年、学期以申请时间为准,课程性质为公共任选课,成绩统一为合格,学分绩点为3、创新内容需简要说明。
    5
、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材料作为院级教学档案按学期存档。
   
三、时间安排:
   
学生填表时间:918927
   
学院初审时间:929930
   
学院报表时间:930

 

                          教 务 处
                        二OO九年九月十六日

《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可在教务处网页上的 “教学管理文件-教务行政科”下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