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及相关部门:
课程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教学教务管理的一项阶段性中心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积极营造公正公平的考试氛围,确保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操作规范,根据《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淮工院[2007]39号)(该文件可以从教务网“教学管理文件”中下载,以下简称“规程”)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学校集中考试时间为2009年6月29日——7月3日,6月29日前为各系(院)分散考试阶段。
二、考试组织:各系(院)应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考前动员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召开教师动员会,认真学习“规程” ,加强对学生考前的考风、考纪宣传与动员工作。
2、考试资格审核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按照“规程”中的规定对学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核,并于考试前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通知到学生本人及学生所在系(院)。因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提前办理缓考手续。
3、出卷要求
所有课程的考试都应该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认真审核,每门课程出3套试卷,须附有相应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要求考试前3周完成出卷工作,出好的试卷统一由教务员保管,并由系(院、部)统一抽取,同时做好相关纪录。
4、分散考试安排
(1)任课教师(包括重修班的任课教师)须于考试前两周提出申请到系(院)教务员处登记,由教务员负责统一安排考试地点、监考、巡考。
(2)任课教师应提前一周将考试时间通知到学生班级。
(3)考试过程中,应保证有人值班、巡视,并将相关安排提前报教务处,对于系(院)安排的涉及到班级较多的公共课程,教务处将安排督导进行督察。
分散考试的组织以系(院)为主,整个组织过程应遵循“规程”里的相关规定。
5、集中考试安排
对于学校集中的考试课程,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各系(院、部)负责安排监考、巡考、考务,监考安排要求在18周周二前录入教务系统。因公共课程在同一时间内考试的班级比较多,所需的监考也很多,如出现监考教师不足的现象,教务处将配合系(院)之间相互协调。学校集中考试的各系考务、巡视、阅卷等安排也应于18周周二前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6、试卷印刷要求
所有课程的试卷均由系(院)教务员填写试卷印刷清单统一到校印刷厂进行印刷,做好保密工作,并检查试卷袋中的材料是否齐全,试卷袋中应包括:印刷好的试卷、考场记录及试卷批阅记录、签到表、学生考试违规认定表。
学校集中的考试课程的试卷印刷时间安排见如下:
时间 |
18日 |
19日 |
20日 |
21日 |
22日 |
23日 |
24日 |
25日 |
26日 |
27日 |
28日 |
系(院) |
机械系 |
计科系 |
电信系 |
社科系 |
计算机系 |
外语系 |
经管学院 |
建工系 |
交通系 |
生化学院 |
分散考试的试卷印刷应在6月18日前完成
7、试卷保密要求
(1)传递过程中的保密:最好不要采用网络传递,禁止学生参与试卷传递。
(2)印制过程中的保密:原稿打印时要注意场合,应及时处理打印出的废卷及电脑中的相关文件,并保存好打印好的原稿;在印刷厂印制过程中教务处将安排督导进行监察,各系院也应安排专人值班。
(3)试卷保管:应有专门带锁的场地或柜子存放试卷。
8、学生违纪和作弊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