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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6-02 来源: 作者:

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及相关部门:

课程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教学教务管理的一项阶段性中心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积极营造公正公平的考试氛围,确保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操作规范,根据《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淮工院[2007]39号)(该文件可以从教务网“教学管理文件”中下载,以下简称“规程”)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学校集中考试时间为2009629日——73日,629日前为各系(院)分散考试阶段。

二、考试组织:各系(院)应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考前动员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召开教师动员会,认真学习“规程” ,加强对学生考前的考风、考纪宣传与动员工作。

2、考试资格审核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按照“规程”中的规定对学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核,并于考试前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通知到学生本人及学生所在系(院)。因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提前办理缓考手续。

3、出卷要求

所有课程的考试都应该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认真审核,每门课程出3套试卷,须附有相应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要求考试前3周完成出卷工作,出好的试卷统一由教务员保管,并由系(院、部)统一抽取,同时做好相关纪录。

4、分散考试安排

1)任课教师(包括重修班的任课教师)须于考试前两周提出申请到系(院)教务员处登记,由教务员负责统一安排考试地点、监考、巡考。

2)任课教师应提前一周将考试时间通知到学生班级。

3)考试过程中,应保证有人值班、巡视,并将相关安排提前报教务处,对于系(院)安排的涉及到班级较多的公共课程,教务处将安排督导进行督察。

分散考试的组织以系(院)为主,整个组织过程应遵循“规程”里的相关规定。

5、集中考试安排

对于学校集中的考试课程,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各系(院、部)负责安排监考、巡考、考务,监考安排要求在18周周二前录入教务系统。因公共课程在同一时间内考试的班级比较多,所需的监考也很多,如出现监考教师不足的现象,教务处将配合系(院)之间相互协调。学校集中考试的各系考务、巡视、阅卷等安排也应于18周周二前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6、试卷印刷要求

所有课程的试卷均由系(院)教务员填写试卷印刷清单统一到校印刷厂进行印刷,做好保密工作,并检查试卷袋中的材料是否齐全,试卷袋中应包括:印刷好的试卷、考场记录及试卷批阅记录、签到表、学生考试违规认定表。

学校集中的考试课程的试卷印刷时间安排见如下:

时间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系(院)

机械系

计科系

电信系

社科系

计算机系

外语系

经管学院

建工系

交通系

生化学院

分散考试的试卷印刷应在618日前完成

     7、试卷保密要求

1)传递过程中的保密:最好不要采用网络传递,禁止学生参与试卷传递。

2)印制过程中的保密:原稿打印时要注意场合,应及时处理打印出的废卷及电脑中的相关文件,并保存好打印好的原稿;在印刷厂印制过程中教务处将安排督导进行监察,各系院也应安排专人值班。

3)试卷保管:应有专门带锁的场地或柜子存放试卷。

8、学生违纪和作弊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