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关于开展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4〕11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05]15号)》、《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办法(苏教办高〔2006〕7号)》等文件精神,深化我校教学改革,加强和推动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对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结果的通知》(苏教高〔2009〕18号)通知要求,各系、院要切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要进一步加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的执行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不严、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把关不严、抄袭造假等现象,真正提高全省高校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教学质量。
2.请各系(院),尤其是省教育厅抽检有不合格情况的系、院,认真总结近三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认真分析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并将电子稿于
3.各系、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的后期工作,按照《淮阴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淮工院[2006]56号)及《淮阴工学院2009届毕业设计总体工作安排表》要求,继续加强学校毕业设计工作管理,科学规划工作安排,精心组织答辩工作,确保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毕业答辩资格审查
根据《淮阴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淮工院[2006]56号)规定的程序和依据,组织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的审定。请各系(院)严格控制不能参加正常毕业答辩的比例。
(2)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及答辩委员会成员
按照《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的规范化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及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应当由具有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不能随意降低标准”。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
根据校《淮阴工学院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体安排》,各系(院)毕业答辩时间为6月6日——6月13日,请不要随意提前或推迟答辩。
(4)各系(院)在5月29日前在教务系统毕业设计管理模块内完成毕业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小组成员维护、答辩安排等工作(具体操作说明请参见http://jwch.hyit.edu.cn/inc/2009bysj.asp 系、院操作手册)。
学校将根据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内各系、院输入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组织督导组及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检查、观摩。
(5)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展
时间拟定在6月15、16日进行,请各系、院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6)毕业设计的工作总结、资料归档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内保存的资料请按《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内容及装订程序》规范执行。毕业实习报告等过程材料由各系(院)独立存档。2009届毕业设计工作结束后,请各系(院)及时认真做好成绩录入、统计与总结工作并把以下材料按规定时间报教务处实践科。
A.M-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表》
B.M-5《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成绩分析表》
C.M-7《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统计表》
D.M-11《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缓答辩一览表》
暑假前报送材料:
A.M-8《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B.系、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报告
4.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
为鼓励教师指导好毕业设计(论文),激励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积极性,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决定组织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评审,并同时遴选报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具体安排如下:
(1)评优范围与数量
参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是应届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系、院推荐基础上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团队。各系、院推荐数量不超过毕业生总数(含江淮学院专业)的1%,团队项目不受指标比例限制。
(2)评优推荐条件
以单篇形式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须具备以下条件:
A.必须为成绩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为学生本人完成;
B.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
C.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D.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应用(参考)价值。
以团队形式推荐的毕业设计作品须具备以下条件:
A.每个团队不少于3位学生共同设计完成,允许跨学科、跨专业组建毕业设计团队;
B.团队有总的指导教师,每个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
C.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各子课题设计合理,分工明确;
D.注重相互之间的实质性协作与配合,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E.设计作品整体质量较高。
(3)推荐时间与要求
6月15前,请将推荐排序表(附件一)、附件三、附件五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整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李翔老师,并同时通过OA报送所有附件的电子稿。
(4)评审
学校将在6月17日组织评审,具体评审工作安排另通知。
(5)奖励
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400元/篇、优秀毕业设计团队1000元/团队标准奖励指导教师。对于推荐获得省级评优的另行奖励。
5.注:
(1)江淮学院相关材料仍按以前要求报送。
(2)表格下载地址:http://jwch.hyit.edu.cn/inc/xiazai3-3.asp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