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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放假期间调停课的通知
时间:2009-03-30 来源: 作者:

各系(院)、部:

按照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现将有关调停课情况通知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4日—6日6晚学生正常上晚自习。

2、停课:4日—6日课表安排的所有课程(包括重修、选修、辅修)停课,相应课程的教学进度按原计划向后顺延一周。

3、假期前后不办理调停课手续,因特殊情况须调停课的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4、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假期前后的教学秩序的督查工作,保证全校教学秩序的稳定。

请通知到本教学单位所有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及学生班级。

                   教 务 处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