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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的通知
时间:2009-03-09 来源: 作者:

各系(院): 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从即日起,办理在校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外学分认定内容: 参加各级学科竞赛并获奖、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活动、参加文体实践活动并获奖、职业资 格证书等。各级学科竞赛、职业资格证书由教务处认定,学术论文、科研活动由科研处认定,文体实践活动由团委或体育部认定。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取得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不再进行课外学分认定。 二、课外学分认定手续的办理: 1、学生规定时间到本人所在系(院)填写《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并上报相关的材料,各级学科竞赛奖励及文体活动奖励提供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提供相应的期刊、进行课题研究的提供立项及结题材料、获得专利的提供专利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均一式两份。 2、由各系(院)将材料报至相应的部门进行认定后,各系(院)进行初审,建议给予学分。 3、3月20日前由各系(院)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审核。 4、经教务处审核的材料将于4月上旬反馈至学生所在系(院),由系(院)将该生的课外学分输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成绩管理-成绩加分处理-创新学分处理”,学年、学期以申请时间为准,课程性质为公共任选课,学分绩点统一为3、创新内容需简要说明并注明ABC类。 5、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材料作为系(院)级教学档案按学期存档。 三、时间安排: 学生填表时间:3月11日-3月16日 系(院)、其它部门审核时间:3月16日-3月20日 系(院)报表时间:3月24日 相关文件表格下载:http://jwch.hyit.edu.cn/data/xingzheng/08-09-2kwxfrd.rar                          教 务 处                         二OO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