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
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综合管理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省200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时间:2008-12-30 来源: 作者:

各系(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8〕4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省200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申报的成果应为2004年以后所取得。我校申报范围为:全校第三届、第四届教学成果一二等奖获得者(见附件四);在此之外若有重大的教学成果,也可申报。已获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审。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单位,其申报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在学校处于先进水平的成果。   2.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   3.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学校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三、具体要求 1.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08年12月底。   2.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3. 申报遴选程序 (1)2009年1月6日前,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学成果主持人提出申报申请,填写《淮阴工学院申报省教学成果奖推荐表》(见附件一),并将推荐表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因省教育厅所给申报指标有限,学校鼓励属于申报范围内的同类项目进行整合,以增强项目的代表性和竞争力。 (2)2009年1月9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从中遴选出4项成果推荐申报省教学成果奖。 (3)入选成果的主持人按照《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有关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附件三)认真准备具体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材料主要包含:《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二)及所申报教学成果的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各一式三份,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材料目录等各三套。上述材料不需装订,在2009年2月1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将推荐书、成果总结和材料目录电子稿发到ffc@mail.hyit.edu.cn 。各附件可从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告快讯中下载。 教务处联系人:范富春 联系电话:83591097-1 ,13952319090 。 附件(见OA公告快讯中下载): 1. 淮阴工学院申报省教学成果奖推荐表 2.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有关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 4. 淮阴工学院符合申报省200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条件的成果一览表   教 务 处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