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校系重点建设课程验收的通知
各系(院、部):
我校第三批立项建设的校系重点建设课程建设周期已满,学校将组织对这批课程进行验收,现将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学校2006年立项的第三批校系重点建设课程,其中2007年已被学校优秀课程建设立项的课程不需参加验收(详见附件1)。
二、验收标准
校级重点建设课程验收标准按《淮阴工学院课程建设规程》(淮工院[2007]19号)优秀课程标准和《淮阴工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淮工院[2002]124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验收程序与要求
1.校级课程
(1)各校级重点建设课程课程组填写《淮阴工学院校级重点建设课程验收表》(见附件2),撰写课程建设总结,准备相关建设成果材料,并在近期做好课程网站维护工作。
(2)2月18日前,课程主持人将上述材料各五份交课程归口单位。
(3)各系(院、部)要对各课程验收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签署审核意见。对建设效果不好、达不到课程验收标准的课程,各单位应督促课程组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半年,整改期满课程组再向学校申请验收。
(4)2月26日前,各单位将第一条所列各项材料(五份)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5)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校级重点建设课程进行验收。校级重点建设课程验收取得优秀等级,今后可以申报参加学校精品课程建设。
2.系级课程
(1)系级重点建设课程由各系(院、部)参照校级重点建设课程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要求,自行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各系(院、部)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好系级重点建设课程的验收工作。学校将会对各单位的组织情况进行检查。
(3)3月4日前,各单位将《系级重点建设课程验收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含电子稿)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备案。
(4)系级重点建设课程取得合格等级,今后可以申报参加校级优秀课程建设。
3.所有校系重点建设课程不得无故不参加本次验收,否则课程负责人三年内将不得申报校内外各类教学建设项目。校系重点建设课程验收合格后,学校将拨付剩余的资助经费。
教务处联系人:王金权,电话:83591097。
附件(见OA公告快讯中下载):
1.淮阴工学院第三批校系重点建设课程一览表
2.淮阴工学院校级重点建设课程验收表
3.系级重点建设课程验收结果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