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为保证开学初教学秩序的稳定,规范教学管理,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的教学任务书、课表、班级课表要及时发放到位。
2、组织本系(院、部)任课教师认真学习《淮阴工学院教学工作规范》(淮工院2007[33]号)、《淮阴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淮工院[2003]7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的通知》(淮工院办[2007]2号),确保做到严格按照课表排定的时间、地点上课,不无故缺课、迟到或早退,教学基本文件齐全,按规范进行课堂教学。
3、各系(院、部)应做好教学秩序的督查工作,负责督查的老师要佩戴“淮阴工学院教学秩序督查”牌。院督导组也将加大对全校教学秩序检查的力度。
4、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联系人:教务行政科沈雪芹,电话:83591033。
教 务 处
二OO九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