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2008级新生学籍编号工作已经结束,学生证办理工作将于下周开始(学生名册、《新生学生证办理审核单》及《学生证发放登记表》已通过OA发送至各系、院教务员信箱),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
各系(院)根据教务员提供的新生名册于10月13日上午到教务处领取《学生证》。领取地点:逸夫楼1010室,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83559133。
二、证书填写
1.一律用黑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
2.填写时不能有涂改。若填写失误确需换证,则须凭错证换新证。
3.证内如下信息栏作统一要求:
(1)学生证号码填学生学号(学号以教务处编订的为准);
(2)入学时间填“2008.9.6.”;
(3)每生的“家庭所在地”“乘车区间”两栏必须填写;
(4)“发证日期”填“2008.9.6.”;
(5)“有效期至”——四年制填“2012.7.”;五年制填“2013.7.”。
三、登记表填写
1.按学号顺序填写。
2.“入学时间”填“2008.9.6.”
3.“家庭所在地”要填至省市县。
4.“乘车区间”务必填写清楚。
四、审核单填写
《新生学生证办理审核单》要逐项填写,审核单须由经办人、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院)公章。
五、审核盖章
各系、院按照指定时间到院办审核盖章。审核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1.《学生证》(要求证书数与登记表上的学生人数一致);
2.《新生学生证办理审核单》;
3.《学生证发放登记表》;
七、盖章时间安排
时间 上午 下午
8:30 10:00 2:30 4:00
10月15日 生化学院 计科系 经管学院 外语系
10月16日 机械系 交通系 计算机系 社科系
10月17日 电信系 建工系 江淮学院 设计系
请各系(院)按照指定时间准时办理审核盖章手续。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