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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08级新生学生证的通知
时间:2008-10-07 来源: 作者:

各系、院: 2008级新生学籍编号工作已经结束,学生证办理工作将于下周开始(学生名册、《新生学生证办理审核单》及《学生证发放登记表》已通过OA发送至各系、院教务员信箱),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 各系(院)根据教务员提供的新生名册于10月13日上午到教务处领取《学生证》。领取地点:逸夫楼1010室,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83559133。 二、证书填写 1.一律用黑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 2.填写时不能有涂改。若填写失误确需换证,则须凭错证换新证。 3.证内如下信息栏作统一要求: (1)学生证号码填学生学号(学号以教务处编订的为准); (2)入学时间填“2008.9.6.”; (3)每生的“家庭所在地”“乘车区间”两栏必须填写; (4)“发证日期”填“2008.9.6.”; (5)“有效期至”——四年制填“2012.7.”;五年制填“2013.7.”。 三、登记表填写 1.按学号顺序填写。 2.“入学时间”填“2008.9.6.” 3.“家庭所在地”要填至省市县。 4.“乘车区间”务必填写清楚。 四、审核单填写 《新生学生证办理审核单》要逐项填写,审核单须由经办人、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院)公章。 五、审核盖章 各系、院按照指定时间到院办审核盖章。审核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1.《学生证》(要求证书数与登记表上的学生人数一致); 2.《新生学生证办理审核单》; 3.《学生证发放登记表》; 七、盖章时间安排 时间 上午 下午 8:30 10:00 2:30 4:00 10月15日 生化学院 计科系 经管学院 外语系 10月16日 机械系 交通系 计算机系 社科系 10月17日 电信系 建工系 江淮学院 设计系 请各系(院)按照指定时间准时办理审核盖章手续。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