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我院于2007年10月聘任了36名本科专业负责人,根据《淮阴工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淮工院〔2007〕61号)文件精神,需对本科专业负责人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1.各专业负责人应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填写《淮阴工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考核表》(一式两份),交专业归属单位。
2.各系(院)组成考核组,负责对归属本单位的专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则由各单位依据学校文件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单位要严格掌握标准,适当拉开差距。
4.各系院应在11月1日前完成对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考核,于11月6日前将《考核表》和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审核。
5.学校将根据考核情况给予专业负责人适当的工作量补助。
附件(见OA公告快讯中下载):
1.淮阴工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表
2.淮阴工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八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