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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时间:2008-10-22 来源: 作者:

关于落实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各系(院、部)及军事理论教研室、艺术教育中心: 为做好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的安排工作,请各单位近期组织落实好拟在下学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具体要求如下: 1.按学校文件规定,经济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系应开设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他系(院、部)应开设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不少于15学分,每门选修课学分为1学分或2学分。原则上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下学期都要开设。 2.公共选修课申报按照课程归口原则到相应课程归口单位申报,课程归口原则按照学校有关课程归口的文件规定执行。文件中无明确规定的课程,按下列原则划分: (1)美术、书法类课程归口设计艺术系; (2)音乐、舞蹈、影视类课程归口艺术教育中心; (3)球类、棋牌、健身类课程归口体育教学部; (4)如课程无明确归口单位,则由教务处会同有关单位确定课程归口单位。 3.申报程序:曾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由原授课人向课程归口单位提出申请,课程归口单位负责登记汇总;新开设的课程和新开课的教师都要填报《淮阴工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将《申报表》(一式二份)和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各一份)交课程归口单位审核。每位老师同一学期最多可申报开设两门课程。 4.公共选修课分为A、B、C三类:A类—人文与社会科学类,B类—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C类—艺术美育类;一般课程上课时间:北京路校区安排在周三晚,城南校区安排在周四晚,球类等室外课程安排在周六;专业类课程开设对象应面向其他学科专业。 5.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具备讲师(含讲师)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开设的课程教学内容应与任课老师的专业或研究领域相符,多名教师申请开设同一课程时,专业教师、高职称教师优先。 6.各单位要对所有拟在下学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进行认真审核,登记汇总,填写《淮阴工学院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拟开设公共选修课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在11月13日前将《汇总表》(一份)、《申报表》及教学大纲、课程简介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将《汇总表》、教学大纲、课程简介电子文档发给教务处王金权老师,联系电话:83591097。 附件(见OA公告快讯中下载): 1.淮阴工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 2.淮阴工学院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拟开设公共选修课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