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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修课毕业学分审核说明
时间:2008-09-19 来源: 作者:

根据《关于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淮工院[2005]22号文),从2005级学生起,公共选修课有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人文与社会科学类、艺术美育类三大类别,每个学生应修满10学分的公共选修课,具体说明如下: 1、文科(含经管)类学生修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学分不低于6学分。 2、理工科类学生修人文与社会科学类学分不低于6学分。 3、除艺术类外的所有学生应修2学分的艺术美育类课程,艺术美育类课程多修的学分可计入人文与社会科学类学分。 专转本学生应修总学分为5分,其中: 1、文科(含经管)类学生修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学分不低于3学分。 2、理工科类学生修人文与社会科学类学分不低于3学分。 3、应修1学分的艺术美育类课程,艺术美育类课程多修的学分可计入人文与社会科学类学分。 教 务 处 二OO八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