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17、18周进行学生网上评教,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与评教时间
1.凡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不含应届毕业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评教,逾期未参加者将无法查看本人本学期课程成绩。
2.学生网上评教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网上评教系统于6月10日(第17周周二上午8:00)开放,6月17日(第18周周二上午8:00)关闭。
二、评教组织工作
1.各系(院)要将《网上评教须知》(见附件)发送到每个学生手上,及时向学生传达有关事宜。
2.对于在外实习的学生,各系(院)务必通知到位。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黄明亮、马如红,联系电话:83559133)
3.各系(院)要充分利用自己的机房为评教学生提供方便,做好评教的组织工作。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学生须按照评教的有关要求,对本学期所修课程的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含理论、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进行评价。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
2. 本次评价采用5分制, 4.5分及以上为优秀,3.75-4.5分(含3.75,不含4.5分)为良好,3-3.75分(含3分,不含3.75分)为合格,3分(不含3分)以下为不合格。
3.学生网上评教结果于第19周周五前反馈至各系(院、部)。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可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学生评价结果,各系(院、部)无须另行组织学生书面评价。
附件:学生网上评教须知
教 务 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学生网上评教须知
各位同学:
本学期网上评教即将开始。网上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准确地掌握教师教学情况,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让学校及时有效地了解本学期教学信息,请你在评教之前,认真阅读本须知,并严格按照须知要求进行网上评教。
1.参与网上评教既是你应享有的权利,也是你对学校教学工作应尽的义务。凡全日制在校生(不含应届毕业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评教,逾期未参加者将无法查看本人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
2.网上评教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评教时间为1周,网上评教系统于6月10日(第17周周二上午8:00)开放,6月17日(第18周周二上午8:00)关闭。请你务必记住评教时间。
3.操作程序:进入教务处网页(http://jwc.hyit.edu.cn/)→登陆教务系统→打开教学质量评价菜单→选择课程进行评教→保存→继续评价下一门课程,全部课程评价完毕后方可提交。
4.请你按照评教系统提示的要求,本着对自己负责,对教师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认真、客观、公正地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包括理论、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进行等第评价和评分。
5.你可以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语言评价,但不得许使用谩骂、侮辱或其他不敬的语言对任课教师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发布与教学活动无关的言论,不得散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言论。
6.评教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请你及时与本系(院)教务员老师联系,由教务员老师将问题汇总后与教务处相关人员协商解决。
教 务 处
2008年5月30日